2016年首经贸高级研修班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安排及要求通知
时间:2016-11-15
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现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资格确认: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于2016年10月3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课程成绩和论文开题报告信息,博士学位申请人还应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同等学力人员在研究生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后,提交《论文撰写进程表》;2016年上半年学位申请过程中有遗留问题的研究生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补授学位申请表》。
二、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2016年10月10日前,各学院统一提交Word版学位论文(按学科专业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专业”。学位办在10月1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见研究生部网页)执行,论文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三、论文双盲评审:
通过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的申请人,学位办公室将提交学位论文至“教育部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双盲评审(专业学位论文评审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评审论文采取随机及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抽取比例另行通知。所有学位申请人按照《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见附件3)命名PDF版论文并填写《论文送审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提交学院,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提交《论文送审信息采集汇总表》(见附件5)。
2016年11月底前公布论文评审结果。通过论文双盲评审的学生(博士、学硕、专硕)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具体操作详见《学生网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操作流程》(附件6)(未完成网上答辩申请的学生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程序),并到所在学院领取《学位审批书》。评审结果由教学秘书统一打印后并入研究生学位档案。
四、组织答辩:
请各学院统筹安排时间,12月9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校学位办,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应在研究生部网页进行公告。
五、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一)论文撰写、打印及装订工作,请遵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
(二)答辩结束一周内,各学院统一提交纸板归档论文(5份),封面及扉页打印全部信息并按要求打印装订。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校图书馆(归档论文及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学位办公室)。
六、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2月15日前将学位审批材料汇总到学位办,届时将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学位授予信息将在学位会后在学校网站公布。
上文为学员介绍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安排及要求通知,希望学员们能够了解。如果学员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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