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办理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9-15
研究生部定于2015年9月26日进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办理工作(2015年已全部通过国家考试)。
1、申请人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后提交所在院系,经院系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确认。
2、申请人本人须持身份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已盖院系公章)、本科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
3、申请人登陆个人账户,查询2015年通过的相关科目序号和成绩,并将合格证编号按填入申请表。也可附件中查询。
4、资审通过后,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回执到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撰写学位论文,院系根据其专业方向安排论文指导教师。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半年。
5、申请人进行现场照相,费用自理(该照片为学位证书的文件照,请大家务必注意仪容)。
6、办公地点:丰台校区华侨学院院区办公楼E段二层研究生部223会议室。
7、资审时间:9月26日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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