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06806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

08:00-24:00

院校汇总 专业大全 地区筛选 简章查询 历年真题-答案
提示:此文章已停用,网站信息以最新内容为准!!!返回首页>>

2015年6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重新答辩的通知

  各院系:

  2015年7月8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修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细则中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经导师同意,在三个月后半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请按规定组织上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重新答辩,于9月30日之前完成并将答辩材料(补授学位申请表(下载)、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领取)、学位审批书(领取))及答辩结果报送研究生部学位与学科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蕾 83951639

上一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培训费催缴通知

下一篇:首经贸在职课程培训班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最新文章

更多

快捷报名

更多
姓  名:

联系方式:

意向专业: